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5.15),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连金州三丰供热有限公司中心热源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连金州三丰供热有限公司中心热源厂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金州三丰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金兴路1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11-66321779
大连金州三丰供热有限公司中心热源厂二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