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和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大环发[2014]191号)的要求,对拟再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地块,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地块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因此,大连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科环境检测(大连)有限公司对大连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关岭棉麻仓储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0411-84445770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科环境检测(大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411-86589055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素材:
大连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关岭棉麻仓储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