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5.15),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连裕丰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世纪锅炉房及联网项目(世纪锅炉房扩建一台65吨燃煤热水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连裕丰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世纪锅炉房及联网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裕丰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老皮铺村(世纪锅炉房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11-66321779
附件素材:
大连裕丰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世纪锅炉房及联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